治安记录封存:少点情绪表达,多些理性校准

日期:2026-01-04 17:36:07 / 人气:7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下称“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违法记录封存制度,本是法治进步的体现,却在舆论场引发前所未有的撕裂。
这场争议始于南通文旅官方账号“哪位少爷吸了”的调侃,短短数日间,该账号粉丝从几十万暴涨至400万,各地文旅官号纷纷跟进,网络迅速被拒绝封存的声浪淹没。更令人担忧的是,讨论快速滑向谣言传播和人身攻击。全国人大代表朱征夫因长期呼吁建立轻罪前科记录封存制度,成为网络暴力目标。谣言在社交媒体病毒式传播,迫使朱征夫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委托律师提起侵权民事诉讼。
事实上,治安违法记录封存制度的核心是平衡惩戒与挽救的关系。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的记录应当封存,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或者公开,但有关国家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必须明确的是,封存不等于删除,更非纵容,相关记录仍完整留存于公安系统,仅限制公开与常规查询。
这源于对“一次违法、终身受限”困境的深刻反思。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9-2023年全国公安机关查处治安案件4035万件,平均每年807万起,涉及小额盗窃、轻微斗殴等各类轻微违法行为。若这些记录终身可查,意味着800多万人长期背负污点,在就业、升学、考公等方面处处受限,难以真正回归社会。
公众对吸毒记录封存的特殊担忧,源于对吸毒行为危害性的认知,但法律早已对涉毒行为做出严格区分:仅因吸食少量毒品被行政拘留的,属于治安违法,适用封存制度;而走私、贩卖、制造毒品等构成刑事犯罪的,纳入刑事犯罪记录管理,不适用封存规则。除此之外,封存制度并未威胁公共安全防线。《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明确规定公安机关对吸毒人员实行动态管控,定期回访、检测等措施持续跟进;同时多部法律法规也已对网约车司机、幼师、保安等关键岗位做出无吸毒记录的准入要求,封存制度不影响职业准入监管的有效性。
诚然,部分公众的抵触情绪并非全无道理,其中的核心痛点是对执行环节的担忧。法条中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表述,留下关键模糊空间:有关单位具体涵盖哪些主体?国家规定的具体内容是什么?查询流程如何监督?违规查询该如何追责?这些问题都需要进一步解决完善。
公众不是不愿给普通人改过的机会,而是担心部分特权群体利用模糊条款,通过非正常渠道规避审查、洗白记录;害怕“有关单位”的界定范围过宽导致查询门槛过低,让封存制度沦为特权阶层的保护伞。这种担忧背后,是对权力可能被滥用的天然警惕。并且,吸毒行为的高复吸率也加剧公众焦虑,人们担心若吸毒记录被封存,复吸者可能通过非正常渠道进入敏感岗位,埋下安全隐患。
与此同时,在网络情绪化传播中,复杂法律问题被简化为“记录封存即纵容”。部分网民用封存艾滋病记录的先例类比本次吸毒记录封存,由此推导出封存记录将导致吸毒者泛滥,并用“切香肠战术”来形容本次封存实为一种试探——“先封存,再废除,最后实现毒品合法化”。
回顾中国法治进程,理性舆论多次推动立法完善的案例,也为当下争议提供了重要启示。2003年孙志刚事件,经网络舆论持续关注,最终促成《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废除和《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出台;2009年杭州“70码”事件引发的网络讨论,直接推动《刑法修正案(八)》中危险驾驶罪的设立。这些案例充分证明,在推动中国立法完善、制度优化的进程中,我们需要社会积极参与讨论,表达观点,其间需要注意的是:理性的讨论才是良药,谣言与人身攻击百害而无一利。
当前,《治安管理处罚法》新规已定于2026年1月1日施行,舆论焦点应进阶到如何督促相关部门出台更严密、更透明地配套细则,确保制度的公正执行。
我们警惕特权滥用,但不能因此堵死成千上万普通违法者回归社会的正途。法治的善意,既体现在给予改过自新的机会,也体现在确保执行的不偏不倚。唯有以透明执行填平信任鸿沟,法治才能在情绪与理性、宽容与秩序之间找到稳固支点。"

作者:杏宇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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